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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特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正确操作方法

点击数: 次  2020-02-18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正确操作方法

(一)开机

1.操作目的:调试或维修完成后,开机使用。

 

2.操作方法:打开动力电源的主电电源开关,再打开备用电开关,如有联动电源和火灾显示盘,再打开联动电源和火灾显示盘供电电源主电开关、备电开关,最后打开控制器工作开关。

 

3.操作信息显示:系统上电进行初始化提示信息、声光检查信息、外接设备注册信息、注册结果信息显示。开机完成后进入正常监视状态。

()关机     

1、操作方法:关机过程按照与开机时相反的顺序关掉各开关即可。

 

2、注意事项:要注意备电开关一定要关掉,否则,由于控制器内部依然有用电电路,将导致备电放空,有损坏电池的可能。

 

由于控制器使用的免维护铅酸电池有微小的自放电电流,需要定期充电维护,如控制器长时间不使用,需要每个月开机充电48小时。

 

如果控制器主电断电后使用备电工作到备电保护,此时电池容量为空,需要尽快恢复主电供电,并给电池充电48小时,如果备电放空后超过1周不进行充电,可能损坏电池。 

(三)自检

1.操作目的:在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进行控制器自检操作,可对火灾报警控制器的音响器件、面板上所有指示灯(器)、显示器进行检查。

 

在执行自检功能期间,受控制器控制的外接设备和输出接点均不动作。

 

当控制器的自检时间超过1min或不能自动停止时,自检功能不影响非自检部位、探测区和控制器本身的火灾报警功能。

 

2.操作方法:主菜单输入密码进入2级操作菜单,选择操作选项中的自检操作,进入自检操作页面,选择控制器自检操作可完成控制器自检。


3.操作信息显示:当系统中存在处于自检状态的设备时,此灯点亮;所有设备退出自检状态后此灯熄灭。设备的自检状态不受复位操作的影响  

(四)消音\警报器消音

1.操作目的:在火灾报警控制器发生火警或故障等警报情况下,可发出相应的警报声加以提示。

 

当值班人员进行火警确认时,警报声可被手动消除(按下消音),即消音操作,当再有报警信号输入时,能再次启动警报声音。消音消除控制器本机声音。

 

2.操作方法:按下消音

 

3.操作信息显示:按下消音键时,消音键指示灯点亮。



(五)复位

1.操作目的:复位即是为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系统内各组成部分恢复到正常监视状态进行的操作。

 

火灾报警控制器设有手动复位按键,当火警或故障等处理完毕后,直接按下复位键,复位后控制器将保持仍然存在的状态及相关信息,或在一段时间内重新建立这些信息。

 

2.操作方法:按下“复位”按键。

 

3.操作信息显示:清除当前的所有火警、故障和反馈等显示;复位所有总线制被控设备和手动消防启动盘、多线制消防联动控制盘上的状态指示灯;清除正处于请求和延时请求启动的命令;清除消音状态。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屏蔽状态不受复位操作的影响。




(六)屏蔽\取消屏蔽

1.操作目的:当外部设备(探测器、模块或火灾显示盘)发生故障时,可将它屏蔽掉,待修理或更换后,再利用取消屏蔽功能将设备恢复到正常状态。

 

2.操作方法:主菜单输入密码进入2级操作菜单,选择操作选项中的屏蔽操作,进入屏蔽操作页面完成屏蔽操作。




3.操作信息显示:有设备处于被屏蔽状态时,此灯点亮,此时报警系统中被屏蔽设备的功能丧失,需要尽快恢复,并加强被屏蔽设备所处区域的人工检查。控制器没有屏蔽信息时此灯自动熄灭。

(七) 启动方式设置

1.操作目的:对现场设备的手动、自动启动方式进行允许、禁止设置,避免由于人为误操作或现场设备误报警引发的误动作。

 

2.操作方法:按下手动自动转换按键,可实现手动状态和自动状态之间的转换。

 

3.操作信息显示:处于手动状态时,手动状态指示灯被点亮,处于自动状态时,自动状态指示灯被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