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组成包括:显示板(含显示屏)、指示灯、开关和按钮、打 印机、主板、输入/输出控制板、音响器件、网络接口组件、电源装置(含电池)、操作面板、外壳等器件。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
1)火灾报警功能。控制器应能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及其他火灾报警触发器件的火灾报警信号,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指示火灾发生部位,记录火灾报警时间。
2)火灾报警控制功能。控制器在火灾报警状态下应有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控制输出,还可设置其他控制输出。
3)故障报警功能。当控制器内部、控制器与其连接的部件间发生故障时,控制器应能显示故障部位、故障类型等所有故障信息。
4)自检功能。控制器应能检查设备本身的火灾报警功能,且在自检期间,受其控制的外接设备和输出接点均不应动作。自检功能也不能影响非自检部位、探测区和控制器本身的火灾报警功能。
5)信息显示与查询功能。控制器信息显示按火灾报警、监管报警及其他状态顺序由高至低排列信息显示等级,高等级的状态信息应优先显示,低等级状态信息显示不应影响高等级状态信息显示,显示的信息应与对应的状态一致且易于辨识。
6)电源功能。控制器的电源部分应具有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转换装置。
7)系统兼容功能。区域控制器和集中控制器之间应能相互收、发相关信息和/或指令。
8)软件控制功能。控制器应能监视程序运行和其存储器内容,当出错时应发出故障信号。在程序执行出错时,控制器应进入安全状态。
消防防联动控制器的组成包括:主板、直接手动控制单元(多线控制盘)、总线控制盘、指示灯、音响器件、回路板、接口组件、电源装置(含电池)、外壳等部分。
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功能:
1)控制功能。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按设定的逻辑直接或间接控制其连接的各类受控消防设备。
2)故障报警功能。当发生故障时,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故障声、光信号。
3)自检功能。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检查本机的功能,在执行自检功能期间,其受控设备均不应动作。
4)信息显示与查询功能。消防联动控制器可以采用数字和/或字母(符)显示相关信息。
5)电源功能。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电源部分应具有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转换装置。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当主电源恢复时,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